焦作市建筑业协会关于收取2017年会费的通知
焦建协【2017】7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更多、更好、更及时地为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服务,根据《焦作市建筑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关于会费管理办法的决议》(焦建协〔2007〕7号
2、《焦作市建筑业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降低部分会员单位会费标准的决议》(焦建协〔2015〕2号)
二、缴纳时间
即日起请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会费交至协会。
三、缴纳方式
1、现金交款至焦作市建筑业协会办公室,并领取发票。
2、电汇或公对公转账两种方式汇款至协会账户,汇款用途请注明“会费”,我会收到汇款到账通知后及时开具发票,届时请到协会办公室领取,若需邮寄请说明。
四、汇款账户
户 名:焦作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焦作市站前路支行
账 号:16327101040007132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晓艳 浮维燕
联系电话:3557219 3557296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