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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7-01 浏览:1182

焦建〔201561

各县(市)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我局制定了《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一五年六月二十五


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焦安委明电201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建明电2015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豫建明电201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单位要把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上一轮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一轮大检查,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汛、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建设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住建局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526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5]1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平顶山鲁山县5.25” 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焦安委办明电[2015]1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5]38号)、《关于迅速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1、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建筑起重设备安拆使用、深基坑、超高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方面安全隐患,落实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等行为。

2、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棚等人员密集的建设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是否到位。

3、消防:住建系统消防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组织开展以彩钢板、聚笨乙烯、聚氨酯类泡沫材料等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4、燃气: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情况,查是否存在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而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现象,并依法关停、取缔无证经营站(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岗位的职工是否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查是否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人员和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足配齐,应急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的监控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是否建立,管线违章占压现象等安全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整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用户实施安全检查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管理情况。

5、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场等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和维修维护是否到位;原水、制水和供水等各个环节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对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事故的排水管网、泵站和污水污泥处理区域的监测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

6、危旧房屋:重点检查幼儿园、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房屋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各类危旧房屋的加固监控措施以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

(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市住建局成立住建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长:赵长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晓华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薛生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胜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战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国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春玲  局党组成员、征收办主任

李新文  副调研员

  员:相关科室、二级机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九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任: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蔡红卫  局办公室主任

        杨有军  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安监站支部书记

联络员:梅晓雪  局办公室科员

李中杰  安监站综合科科长

联系电话:3557211   3557281

 

具体职责: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的整体调度、情况汇总、情况通报、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等;起草相关文件;具体组织召开大检查工作会议;协调局相关检查组按照分工推进工作;对涉及安全大检查活动举报进行转办。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组

  长:赵红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杨有军  安监站站长

    张 杰 安监站支部书记

联络员:李中杰

联系电话:3557281

具体职责:负责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任务落实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

(三)市政设施安全检查组

  长:薛生利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韩会敏  建设科副科长

联络员:吉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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