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焦作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精神,结合前期诚信评价工作实践,为进一步规范全市2013年度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企业目录和项目明细。各评价单位要按照焦作市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一览表中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为评价基础,做到参评企业和参评项目一致。焦作市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一览表可从焦作建筑管理网下载,网址:http://jzgl.jzjsw.gov.cn/,在“工程管理栏目”下“在建工程管理”子栏目中。
二、突出“一线评价”分量。各评价单位在评价过程中,要与日常监管结合,突出施工现场评价,让一线监督人员作为主要评价人,要求每个监督员要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评价,做到“不遗漏一个项目,不遗漏一家单位”。
三、突出“一票否决”作用。各评价单位对企业存在故意瞒报在建项目、在保障房建设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上报统计报表的、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要坚决予以一票否决。
四、规范评价资料报送。各评价单位在报送季度评价结果时要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焦作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在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上报EXCEL文档。各单位务必于5月27日下午6:00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一季度评价结果报市住建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