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企业在建项目信息,现要求各单位在2016年1月30日之前上报2015年承揽工程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要将在建项目信息通过《焦作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在建项目信息”进行网上上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上报在建项目纸质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情况、现场人员配备情况。
(2)资料要求加盖公司公章,且经负责人签字。
三、凡30日之前未上报的,一律停止办理诚信档案,暂缓承接新的工程;对存在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将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处理。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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